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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苍海无泪

林业行政执法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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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5 14: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购无证木材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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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6 08: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滥伐林木不是有解释吗?去那个板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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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6 17: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权争议由当事人共同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办理具体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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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6 20: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路远,就怕志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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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7 01: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凡涉及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当事先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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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7 10: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森林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二款、第三十四条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十九、二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关、团体、学校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林木采伐许可证。违反森林法采伐林木的行为,应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处罚。地方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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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7 22: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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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8 06: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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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8 12: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所需费用,应当按照成本合理确定。恢复植被、补种树木的费用标准,可以参考当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确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费用标准,可以参考当地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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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8 16: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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