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网—悠悠森林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adminccw

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27 12: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30 01: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30 13: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3 00: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砍多少树子才够上刑事犯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3 08: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3 1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应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3 21: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必须申请特许猎捕证,每核发一份特许猎捕证,收取工本费5元;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每核发一份驯养繁殖许可证,收取工本费10元;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狩猎证,每核发一份狩猎证,收取工本费5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4 08: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营造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4 09: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5 00: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志之所趋,无远勿届,穷山复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而且网—悠悠森林 ( 蜀ICP备19020333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3 04:22 , Processed in 0.65324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