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区分林地和园地问题的复函林函策字[1998]171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区分林地和园地问题的复函林函策字171号林函策字171号
浙江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如何区分林地和园地问题的请示》(林资23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土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园地”不属于一种单独的土地类型。
二、根据《森林法》第四条第三项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等规定,茶、桑、水果等林木属于经济林,并且计算森林覆盖率,因此其用地均为林地。
三、《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8号)中所称“林地”,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致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通知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开展造林绿化。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即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自治州、县和市人民政府的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依法行使对在集贸市场以外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政处罚权,不再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另行办理授权手续。 进行绿色通道建设要因地制宜,严格限定道路沿线绿化带宽度。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绿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履行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补种工序要求和质量标准。补种树木的树种选择、工序要求、质量标准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参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等标准、规范确定。原地补种的,优先选择原树种或者本地乡土树种;异地补种的,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树种。植物(林木)种子、苗木的质量应当达到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最低等级要求。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看看怎么说学习一下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应该注意或准备些什么? 砍多少树子才够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