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网—悠悠森林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adminccw

滥伐林木(俗称滥砍滥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3 10: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决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 ——马克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4 08: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6 08: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越与人共享,它的价值越增加。 ——森村诚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7 21: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志的人战天斗地,无志的人怨天恨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9 07: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滥发林木砍的是谁的树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1 06: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2 00: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补种树木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原地补种的,林种应当与原用途保持一致;异地补种造林的,林种按照有关规划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5 04: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5 06: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5 23: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配套的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迁建工程,可以分别具体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而且网—悠悠森林 ( 蜀ICP备19020333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5-16 21:25 , Processed in 0.95185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