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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ccw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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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9 04: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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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11: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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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02: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应当指标明确、简便易行、验收方便。相关事项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当地通行做法。有关标准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及时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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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16: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应当指标明确、简便易行、验收方便。相关事项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当地通行做法。有关标准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及时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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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4 02: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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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2: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 ——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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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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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04: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进行绿色通道建设要因地制宜,严格限定道路沿线绿化带宽度。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绿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履行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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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22: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是指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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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9 00: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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