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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已有的执法机构可能因为机构改革面临撤销或者合并)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严格对照《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局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系此次评选中唯一获此荣誉的省直单位;1名干部被评为全省法治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共召开3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相关内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指示精神、通知及文件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及每月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明确6月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月,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举办了全省林业法治培训班,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培训重点。
3.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剑波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法治工作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全省林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了《2023年度全省林业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林业法治工作的重心和方向。按要求报送我局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配套文件中期评估报告及工作任务措施清单进展情况。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湖南省促进油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修订)及《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3件法规规章顺利出台,开展了《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修订)《湖南省林长制条例》2件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积极申报2024年立法项目,对涉林的14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5件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2.认真审查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共审查合同5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400余条。全面清理了局本级规范性文件,认定并予公告继续有效21件,到期自动失效6件。制定并印发了《湖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执行标准》等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严格落实了“三统一”等有关制度。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均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依法把关,推动科学决策。向省政府报送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其中《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被省政府列入了决策事项清单且顺利出台。
4.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局本级安排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组建了法律顾问队伍,4名局法制工作机构干部为专职法律顾问,1名干部为公职律师,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兼职法律顾问并实行坐班制。
(三)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梳理完善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8项行政审批事项(含1项新增省级层面设定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完成了192项行政许可事项要素配置。二是严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局本级仅保留中介服务事项4项,在省直部门中率先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制定和组织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5项监管抽查事项,加强对涉林市场主体的监管。四是开展省林业局“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下沉基层走进林业窗口,推动办事流程再优化。
2.大力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了侵占湿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森林资源专项督查、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治理、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林业执法领域专项行动等,有效净化了市场,进一步维护了林业生产经营者、林农的合法权益。
3.不断加强执法管理监督。一是专题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二是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高院联合印发了《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行刑衔接制度建设走在全国林业系统和省直部门前列。三是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落地,全年共对局机关36件重大执法事项进行了法制审核。四是印发了《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第五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对7家企业、204名个人设置了6项为期1年的惩戒措施。五是对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通报了评查结果。
4.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全省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湖南省林业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做好了年度全省林业系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我局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三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草原普法宣传月”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日,开展了灵活多样的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我局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四是编印了2022年度林业政策法规汇编作为法制宣传资料发放给市县林业部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共应对行政复议案件1件,国家林草局驳回当事人复议申请。应对行政诉讼二审案件1件,长沙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制度机制还不健全。从省级层面看,一些林业法规规章已经无法适应当前林草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要,亟需修改完善。从市县层面看,主要是依法行政制度机制还不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还不全面。
(二)面临生态保护与林地利用的双重压力。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林用草的需求很大,而另一方面林业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生态保护,守护好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发现并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的监管压力很大。
(三)执法监管能力欠缺。目前全省林业系统尤其是基层执法力量非常薄弱,特别是森林公安转隶后很多市县没有执法机构,部分已有的执法机构又可能因为机构改革面临撤销或者合并,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林业法治工作的开展和成效,影响到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继续有序有效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干部职工的考核。
(二)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争取立法项目,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立法各项工作。继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和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
(三)全面依法履职。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依法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完善执法相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完善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创新普法方式,加大普法力度。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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