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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ccw

国家林业局关于适用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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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8 06: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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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09: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滥伐林木呗。盗伐林木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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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4 09: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开展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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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18: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补种工序要求和质量标准。补种树木的树种选择、工序要求、质量标准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参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等标准、规范确定。原地补种的,优先选择原树种或者本地乡土树种;异地补种的,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树种。植物(林木)种子、苗木的质量应当达到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最低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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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1 13: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家土埂子林木被做树子生意的砍了 我应该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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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8 17: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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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14: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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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3 13: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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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18: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种地点。补种树木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原地补种的,林种应当与原用途保持一致;异地补种造林的,林种按照有关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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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2 04: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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