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网—悠悠森林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adminccw

国家林业局关于征用、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采伐林木有关问题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14 19: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应当对涉及单位和个人的森林、林木、林地依法给予补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7: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林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在有争议的林地上从事基本建设或者其他生产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14: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学习了。已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3 12: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6 05: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7 16: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12 12: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13 12: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人懂国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16 23: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17 23: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而且网—悠悠森林 ( 蜀ICP备19020333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2 07:33 , Processed in 0.47825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