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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等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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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7 21: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幼树的概念和幼树数量计算。幼树是指生长在幼龄阶段的树木。在森林资源调查中,树木胸径在5cm以下的视为幼树,以“株”为单位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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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0 01: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决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 ——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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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0 03: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要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限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种植速生丰产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今后,新增绿色造林、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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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1 06: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对  受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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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2 11: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一生的时间等你,哪怕等待是如何的卑微,也会让我有希望而快乐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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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4 15: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应当指标明确、简便易行、验收方便。相关事项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当地通行做法。有关标准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及时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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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16: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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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21: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有个木材收购的,随时都有很多木材,也不知道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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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7 02: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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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9 05: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补种工序要求和质量标准。补种树木的树种选择、工序要求、质量标准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参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等标准、规范确定。原地补种的,优先选择原树种或者本地乡土树种;异地补种的,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树种。植物(林木)种子、苗木的质量应当达到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最低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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