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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独的晶鱼

关于撤销林业执法队伍,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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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21: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学习了。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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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22: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无证采伐。其中,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应当定性为盗伐林木行为;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应当定性为滥伐林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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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的风景,有没有人为你好好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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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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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补种地点。补种树木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原地补种的,林种应当与原用途保持一致;异地补种造林的,林种按照有关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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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林改工作人员包括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强化调度、统计、检查、督导和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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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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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意念沉潜得下,何理不可得,把志气奋发得起,何事不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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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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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滥发林木砍的是谁的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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