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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独的晶鱼

关于撤销林业执法队伍,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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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该法规定了水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对林业行政执法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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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林业行政执法总结?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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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人懂国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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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对我们的公共利益有所贡献,我就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果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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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有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有关执法人员应当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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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的建设方针,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实行限额采伐,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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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开展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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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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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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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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